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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课堂教学秩序公约
日期:2023-09-01 

为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公约。

1、任课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

(2)课前认真备课,做到“无教案不上课”

(3)不在教室内吸烟、不酒后上课

(4)电话设置为静音,上课期间不接打电话

(5)着装得体,不化浓妆,不染彩发,不戴有色眼镜

(6)自觉维护课堂秩序,制止学生违纪行为

2、辅导员老师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不在上课期间给学生打电话、发短信或用其他方式联系学生

(2)上课期间进入教室需征得任课教师同意

(3)不占用上课时间在教室进行班级管理工作

3、学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在教室睡觉

(2)电话设置为静音,上课期间不接打电话、不使用便携式电子通讯设备

(3)未经任课教师允许,不离开教室

(4)不在教室内吃东西、吸烟

(5)衣冠端正,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

(6)不携带与课堂教学无关书报进教室,不携带宠物进教室

(7)上课期间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

  关于《医学院课堂教学秩序公约》部分条款的补充说明

 

为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树立良好“教风”、“学风”,教务科根据学院办公会议决议起草了《医学院课程教学秩序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现为提高《公约》的可执行性,避免误读,特就部分条款做如下说明:

1、第一条所列的对教师的各项要求,均是学校规定的对教师的最基本的要求。

2、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课期间进入教室需征得任课教师同意”是指辅导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上课期间进入教室需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请其暂停授课,而不是直接闯入教室。这不仅是尊重教师的表现,也减少了对教学的干扰。

3、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不占用上课时间在教室进行班级管理工作”是基于“保证教学质量必须首先保证教学时长”而提出的,这是学校反复强调的基本要求,挤占课堂教学时间进行班级管理工作势必会影响教学进度,给教学质量的提高带来不利的影响。

4、根据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维护课堂秩序、制止学生干扰课堂教学的违纪行为是任课教师的固有职责,本《公约》第一条第六款即是根据此项规定而制定的,在《公约》内重申该规定是基于以往部门教师不重视课堂秩序,给教学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现要求其严格按学校规定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率。本《公约》的全文只是对学校既有规章制度进行了重申,没有对现有规章制度和工作方式进行任何改变,《公约》也没有任何条款禁止辅导员在上课时间进入教室和管理课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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